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四节 应急计划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四节 应急计划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急计划应区分集团层次和附属机构层次,并可根据需要针对主要币种和全球主要区域制订专门的应急计划。如果某些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有限制,使得银行集中实施流动性管理不可操作,则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分支机构应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