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三节 压力测试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三节 压力测试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压力测试情况,包括所有压力测试情景、条件假设、结果和回溯分析,及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限额和应急计划的调整情况。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