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全过程。商业银行应当坚持审慎性原则,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银行整体及在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各层机构中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商业银行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是在压力状态下,都有充足的资金应对资产的增长和到期债务的支付。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