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并根据限额的性质确定相应的监测频度。商业银行在确定限额时可参考以下因素:资产负债结构、业务发展状况、资产质量、融资策略、管理经验、市场流动性等。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