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三十八条 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