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节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三十六条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 第三十七条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第三十八条 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分别计算未并表和并表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并表范围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