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内部定价以及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中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因素,在考核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时应当考虑流动性风险成本,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