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201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高级法银行还应当披露与流动性覆盖率有关的定性信息。根据相关性和重要性原则,高级法银行可以披露以下信息:
流动性覆盖率的季内及跨季变化情况。
流动性覆盖率计算中的各构成要素对流动性覆盖率的影响及其变化情况。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构成情况。
融资来源集中度情况。
衍生产品头寸和潜在的抵(质)押品需求情况。
流动性覆盖率中的币种错配情况。
本行流动性管理的集中程度。
集团内各机构间流动性相互影响情况。
其他对本行流动性有重要影响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