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商业银行办理收付类业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