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总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本机构服务价格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价格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服务价格管理总体情况;
服务收费项目设置、调整情况和相应的收入变化情况;
免费服务项目设置情况、调整情况、相应的收入变化情况,在服务价格方面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
服务项目的收入结构和评估情况;
服务价格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信息公示的方式和渠道;
与服务价格相关的投诉数量、分类和处理情况;
对客户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
附表:本行服务的分类、具体项目、价格水平等情况;
与服务价格相关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