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2004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在客户信用等级和客户评价报告的有效期内,对发生影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商业银行应重新进行授信分析评价。重大事项包括:
外部政策变动;
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主要领导人发生变动;
客户的担保超过所设定的担保警戒线;
客户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涉及重大诉讼;
客户在其他银行交叉违约的历史记录;
其他。
外部政策变动;
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主要领导人发生变动;
客户的担保超过所设定的担保警戒线;
客户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客户涉及重大诉讼;
客户在其他银行交叉违约的历史记录;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