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2017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跟踪押品相关政策及行业、地区环境变化,分析其对押品价值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