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2017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审慎确定各类押品的抵质押率上限,并根据经济周期、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及时调整。 抵质押率指押品担保本金余额与押品估值的比率:抵质押率=押品担保本金余额÷押品估值×100%。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