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发现产品管理人、产品销售机构借助托管银行的品牌、声誉开展不当营销宣传的,应当督促相关机构及时纠正。相关机构未及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托管合同约定终止业务合作,并进行通知。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