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8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8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有义务在贷款存续期间定期报送并购双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以及贷款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