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评估战略风险,应当从并购双方经营战略、管理团队和协同效应等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并购双方的产业相关度和战略协同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协同效应,预期战略成效,取得额外回报的机会;
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
协同效应未能实现时,并购方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或者退出策略。
并购双方的产业相关度和战略协同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协同效应,预期战略成效,取得额外回报的机会;
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
协同效应未能实现时,并购方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或者退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