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2014年) 第六章 资本管理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2014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资本管理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银行集团内建立资本管理评估制度和程序,定期进行资本管理情况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银行集团及附属机构资本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资本规划的合理性、银行集团与附属机构间交叉持股及互持资本工具情况、银行集团及附属机构是否具有持续补充资本能力、附属机构资本管理情况和资本占用效率、附属机构对银行集团资本稳健性的影响等。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