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四章 信息报送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五十二条 第四章 信息报送 第五十二条 发生可能对资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产品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商业银行应当立即将事件起因、现状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报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