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二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发现资金账户为假名或虚假代理开户的,应当对该资金账户予以临时止付,重新进行身份识别,并在征得被冒用人或被代理人同意后予以销户。账户资金列入专户管理。重新进行身份识别后确定资金账户确为参加人开立的,应当及时解除临时止付措施。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