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个人养老金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保存业务相关的个人信息、缴费和养老金领取等账务交易信息,以及在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环节涉及的文件、记录等资料。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