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六章 中间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八十六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八十六条 第六章 中间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八十六条 商业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对持票人提交的票据或结算凭证进行审查,并确认委托人收、付款指令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按指定的方式、时间和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