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四章 资金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第五十七条 第四章 资金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资金业务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权限等级和职责分离的原则,做到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分离、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建立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