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年) 第四章 资金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六十三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年) 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资金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六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资金交易的风险程度和管理能力,就交易品种、交易金额和止损点等对资金交易员进行授权。 资金交易员上岗前应当取得相应资格。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