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2.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2. 2. 潜在未来风险暴露采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其中,以公允价值计算的重置成本为零。 (五) 其他金融机构间负债。 四、 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一) 普通债券。 (二) 次级债券。 (三) 商业票据。 (四) 大额可转让存单。 (五) 流通股市值,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按照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闭市股票价格乘以流通股股份总数计算。 (六) 非流通股账面价值,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 五、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 六、 托管资产 七、 有价证券承销额 (一) 股票承销额包括商业银行承销的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等各类权益性证券总额,承销本行或附属机构发行的权益性证券除外。 (二) 债券承销额包括商业银行承销的主权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总额,承销本行或附属机构发行的债券除外。 承销包括全额包销、余额包销和代销。当承销方式为代销时,只需计算实际售出的证券总额。 八、 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 九、 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 (一) 一级资产包括: 1.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