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九章 内部评级应用 第二节 核心应用范围 第二百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九章 内部评级应用 第二节 核心应用范围 第二百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债务人或债项的评级结果,设置单一债务人或资产组合限额。 第二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