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七章 IT系统和数据管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七章 IT系统和数据管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记录工作流程以及与数据收集和存储相关的信息系统,支持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参数量化的有效运作;商业银行应清楚界定该系统与其它业务系统的关系,确定基本的数据流程逻辑顺序,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可靠收集、储存及使用相关数据。 第一百八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