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三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三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用卡到期换卡服务,为符合到期换卡条件的持卡人换卡。持卡人提出到期不续卡、不换卡、销户的除外。 对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内未激活的信用卡账户,发卡银行不得提供到期换卡服务。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