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十二条 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投诉处理服务,根据信用卡产品(服务)特点和复杂程度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处理工作程序,明确投诉处理的管理部门,公开披露投诉处理渠道。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