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种类的信用卡业务,但在申请中应当注明所申请的信用卡业务种类。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