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六章 信息科技运行 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信息科技运行 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及时进行维护和适当的系统升级,以确保与技术相关服务的连续可用性,并完整保存记录(包括疑似和实际的故障、预防性和补救性维护记录),以确保有效维护设备和设施。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