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配备切实有效的系统,确保所有终端用户设备的安全,并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台式个人计算机(PC)、便携式计算机、柜员终端、自动柜员机(ATM)、存折打印机、读卡器、销售终端(POS)和个人数字助理(PDA)等。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