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业务退出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业务退出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注销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因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依法终止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