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业务准入 第十条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业务准入 第十条 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许可证。 其他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向注册所在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许可证。 商业银行网点凭法人机构的授权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