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章 贷款合作管理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贷款合作管理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模式、资产负债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按照零售贷款总额或者贷款总额相应比例纳入限额管理,并加强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与合作方合理分担风险。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