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十六条 授信与首笔贷款发放时间间隔超过1个月的,商业银行应当在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再评估,根据借款人特征、贷款金额,确定跟踪其信贷记录的频率,以保证及时获取其全面信用状况。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