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个人理财业务应急计划,并纳入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应急计划体系之中,保证个人理财服务的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