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制定理财计划或产品的研发设计工作流程,制定内部审批程序,明确主要风险以及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