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