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2004年) 第四章 不良资产的考核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2004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不良资产的考核 第十四条 银监会各级监管机构根据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考核进步度情况,按季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按季上报不良资产考核报告。 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将作为商业银行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