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