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四条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公众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查询以下信息: 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特许人的备案时间。 特许人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营业地址。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