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财务公司承兑人所属的集团法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最近二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最近二年不得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