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 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最近二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者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商业汇票承兑人对承兑的票据应当具备到期付款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