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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地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以根据贷款人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商业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贷款人提出相关审慎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