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视同取得水平证书。 第四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