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2009年) 第十一条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200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应当在作出实验室检测决定后的3日内,将保存的A样本送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的具有检验鉴定资格的实验室或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