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6年) 第十条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公安机关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人民警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两年以上相关执法工作经历; 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