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从事同业拆借市场监督管理的行为依法接受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