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奖励,按年经济效果大小分为四等:
奖励等级
年经济效果
奖 金
荣誉奖
一
一百万元以上
一千元至二千元
奖状
二
十万元以上
五百元至一千元
奖状
三
一万元以上
二百元至五百元
奖状
四
不满一万元
二百元以下
表扬
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年经济效果,从采用时起,按一年的经济效果计算。
奖励等级
年经济效果
奖 金
荣誉奖
一
一百万元以上
一千元至二千元
奖状
二
十万元以上
五百元至一千元
奖状
三
一万元以上
二百元至五百元
奖状
四
不满一万元
二百元以下
表扬
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年经济效果,从采用时起,按一年的经济效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