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督察员指导意见(2008年) 第十三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督察员指导意见(200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中“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